第三十二章 单身的姑娘狗不理

琉璃殿,涟漪阁。

倾城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,望着院子里的水榭楼台,曲折游廊,心中惆怅不已。

用早膳的时候,轩辕长灏出现在了百里家的餐桌之上,和百里一家一起用餐,看着姐姐和长灏郎情妾意,你侬我侬,爹娘眼中的慈爱与开怀,倾城顿时感觉人生一片黑暗。

倾城看着姐姐眼里的慢慢溢出来的幸福,心中为姐姐高兴。眼波流转间,倾城看见娘亲养的小猫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只毛发雪白的波斯猫,整日喵喵喵的叫唤个不停。

这大夏天的发情真的好么!

用过早膳,倾城路过琉璃殿的百花园,园中有一池塘,池塘里的鱼儿成双成对,欢快地游来游去。

走到涟漪阁,一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狗冲着倾城汪汪汪的叫唤,倾城眼眶一酸,差点落下泪来。

狗狗啊,我们同是天涯沦落狗啊。这时候,只有你我是统一战线的了。

谁知不知道从哪片草丛里钻出一条体型较小的黄狗,在倾城哀怨的目光中,两条狗一起摇着尾巴走了...

正所谓:落魄的凤凰不如鸡,单身的姑娘狗不理啊!

倾城白衣飘逸,青螺眉黛长,弃了珠花流苏,三千青丝仅用一条白色缎带束起。黛眉开娇横远岫,绿鬓淳浓染春烟,有一股巫山云雾般的灵气。

倾城荡了一会儿秋千,到自己种植药草的园子里看了看草药,便匆匆忙忙的带着惊鸿到了云梦楼。

走进云梦楼,倾城用余光一扫,便看到南墨璃。倾城径自走到南墨璃身边。

南墨璃一袭玄色蟒袍,腰系玉带,身上并无过多装饰,唯有一白玉发冠束髻,朱唇玉面,白色的面具令他多了几分神秘与威慑。

“公子修,我们又见面了。”倾城拱手作揖,客气见礼。

“公子不必如此客气,应是在下感谢公子才是。”南墨璃起身还礼,连忙请倾城坐下。

倾城坐到南墨璃对面的位子,小二利落的上了一副碗筷。

“公子,恕在下冒昧,敢问您为何不配玉?”倾城下了决心,为了这个一直萦绕在心中的疑团。

自古以来,文人雅士均以玉喻身,所谓“谦谦君子,温润如玉。”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文人墨客,皆以佩玉为美。

在南湘,人们皆以玉的标准要求自己,温润、内敛、不张扬、不轻浮。故有:“君子无故,玉不去身”之说。

南墨璃也不生气,抬头看着倾城,“在下有一块自出生之日便从未离身的玉珏,不过在在下十一岁的时候,便送给了心上人。”

你有心上人你抢老娘做什么!倾城心里犹如一百匹草泥马奔腾而过。

南墨璃有了心上人,都送了玉佩定了终身。莫非是为了求娶百里家的姑娘而对自己打不还口骂不还手?

糟糕!自己仗着南墨璃脾气好,便胡作非为,南墨璃若是对自己并无感情,那他隐忍至今,定是憋着大坏!莫不是要亡我百里一族?

倾城无比庆幸,幸亏自己用公子筠的身份接近南墨璃,若是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嫁了,万一在他的温柔攻势下,死心塌地的跟了他,这辈子被人卖了还得替人家数钱!

倾城眨了眨眼,远山眉微微蹙着,朱唇轻抿似有无限的言语涌入唇边。

南墨璃也不多言,替倾城斟了杯紫竹酿。

“那姑娘…有何吸引公子的地方?”倾城小心翼翼的问道。

“她的眼睛很美,仿佛像一眼望不尽头的深渊,但又清澈的像一潭清水,直达她的心底。她快乐,灵动,有灵魂,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姑娘。”南墨璃眼神放空,声音富有磁性,令人心旷神怡。

倾城心一沉,糟糕!自己竟然笨到相信一个在深宫之中长大的皇子,他对自己好,必定有自己的目的。而自己,向来不过是做自己所想,说自己所愿而已。

真是太幼稚!